「雪山隧道改善計畫」挑戰賽官方規定 ─ (以下稱「官方規定」)
無須購物或付款。無論進行何種採購或付款,均無助於贏得挑戰賽。
挑戰賽名稱:雪山隧道改善計畫挑戰賽 (以下稱「挑戰賽」)
挑戰賽官網:http://HsuehShanTunnel.Devpost.com (以下稱「挑戰賽官網」)
1. 活動發起人與管理人
活動發起人 (以下稱「活動發起人」):福特汽車公司,One American Road, Dearborn, MI 48126。
本挑戰賽由福特發起,由台灣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以下稱「資策會」) 協辦。福特 (活動發起人) 是提供本挑戰賽資金的贊助商,亦是負責本挑戰賽的實體。資策會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挑戰賽事宜。
活動管理人 (以下稱「管理人」):Devpost 公司,433 W. 14th Street, #3F, New York, NY 10014 USA。
管理人在活動發起人的指揮下管理並執行挑戰賽。
2. 日期與時程
作品提交期間:2015 年 9 月 2 日 (5:00p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 2015 年 11 月 19 日 (5:00p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以下稱「作品提交期間」)
評審期間:2015 年 11 月 25 日 (10:00a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 2015 年 12 月 9 日 (5:00p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以下稱「評審期間」)
網路投票期間:2015 年 11 月 25 日 (10:00a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 2015 年 12 月 9 日 (5:00p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以下稱「網路投票期間」)
公佈得獎者:2015 年 12 月 21 日當日或前後 (2:00pm 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管理人為挑戰賽的官方計時人。
3. 資格
A. 參賽資格:
- 個人,惟須於參賽時依所居住地區已達法定成年年齡
- 由具參賽資格之個人組成的團體
- 代表組織 (包括公司、非營利企業、其他非營利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及其他法人實體) 參賽的團體,其組織必須於參賽時存在並已設立或成立,且僱用人數不得超過 50 人 (以下稱「組織」)
- 代表僱用人數超過 50 人的組織 (以下稱「大型組織」) 參賽的團體,惟大型組織僅限參加第 8 節所載大型組織認可獎
(以上合稱「創作人」)
個人得參與一個以上團體、組織,或大型組織參賽,且代表團體、組織,或大型組織參賽之個人仍可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
參賽的團體或組織必須指派並授權一個人 (以下稱「代表人」) 代表該團體或組織處理相關事宜並提交作品。代表人必須符合上述參賽資格需求。凡於網頁上代表團體或組織提交作品,即代表您有權代表該團體或組織處理相關事宜。
B. 不得參賽對象:
- 凡居住於依據美國法律或當地法律禁止參與挑戰賽,或禁止領取挑戰賽獎項之國家、省、州或地區的個人,以及於此等區域立案註冊之組織或大型組織 (包括但不限於巴西、魁北克、義大利、古巴、蘇丹、伊朗、北韓、敘利亞、以及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控局指定之其他國家)
- 參與挑戰賽之設計、製作、有償宣傳、執行或分派的組織,包括活動發起人、資策會與管理人 (以下稱「宣傳實體」)
- 此等組織的員工、代表與代理人 ** 以及其直系親屬與家庭成員 * [備註:凡符合其他參賽資格且不屬於資策會的政府實體均可參賽。]
- 任何其他參與挑戰賽之設計、製作、有償宣傳、執行,或分派的個人,以及其直系親屬與家庭成員 *
- 任何評審 (定義如下),或僱用評審的公司或個人
- 上述任何組織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 ***
- 經發起人及/或管理人自行酌定,一旦參賽將構成實質或表面利益衝突之個人或組織
*個人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繼子女、父母、繼父母、兄弟姊妹與繼兄弟姊妹。個人的家庭成員,包括一年內至少三 (3) 個月與該人士居住於同樣處所之任何其他人。
**代理人包括於創作挑戰賽作品時,透過合約或類似關係,代表並依據宣傳團體處理事宜的個人或組織。
***關係企業係指處於同一控制權、所有權或管理權之下的機構;或 (b) 主要所有權為其他組織所擁有的組織。
4. 作品提交需求
創作人必須依照下列規定參與挑戰賽:
- 於挑戰賽官網上點選「挑戰賽註冊」,進行挑戰賽註冊。註冊新 Devpost 帳號或登入既有 Devpost 帳號,完成註冊。註冊新 Devpost 帳號無須付費。如此一來,您便可接收重要的最新消息並登入「提交作品」頁面。
- 作品應著重於提出可舒緩北宜高速公路及雪山隧道於尖峰時段交通壅塞的解決方案,並促進大台北地區與宜蘭 (觀光與居住熱門城市) 之間更有效的交通運輸。
- 製作影片,其內容應以完整示範,清楚解釋您應用程式作品的特色與功能。
- 於作品提交期間完整輸入挑戰賽官網「挑戰賽註冊」網頁所規定之項目 (每份作品須註冊一次),並遵守下列要求。
A. 語言需求
所有作品均須以英文作成;若非以英文作成,則創作人應針對示範影片、文字描述、測試說明、以及所提交之所有其他資料,提供英文翻譯。
B. 應用程式需求
(i) 作品:創作人必須製作可實際運作的軟體應用程式,程式應著重於提出可舒緩北宜高速公路及雪山隧道於尖峰時段交通壅塞的解決方案,並推廣大台北地區與宜蘭 (觀光與居住熱門城市) 之間更有效的交通運輸 (每件應用程式均須滿足相關需求)。創作人製作的應用程式若設計於駕駛時使用,必須遵守就車用介面的安全性與無干擾性所制定的福特車用核可標準。
(ii) 功能:應用程式必須可於使用介面上成功安裝並穩定運作;且其運作必須符合影片示範所與文字描述的介紹。
(iii) 平台:應用程式作品必須能在下列至少一項平台上運作:
- 傳統功能手機,並包含 SMS 或簡訊通知;
- Android、黑莓機、iOS、Kindle,或微軟 Windows Mobile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
- 手機或電腦用網路瀏覽器;
- 桌上型電腦 (Windows PC 或 Mac Desktop);或
- 其他裝置 (包括但不限於穿戴式技術與開放源硬體)。
(iv) 全新與既有應用程式:創作人必須開發全新應用程式,或者於作品提交期間開始後,將作品提交期間之前已存在之既有應用程式,加入與挑戰賽相關的全新特色與功能。若所提交的應用程式作品於作品提交期間之前業已存在,則創作人必須於挑戰賽官網的「挑戰賽註冊」頁面上說明自己於作品提交期間對該應用程式進行了何種更新,俾使應用程式著重於舒緩北宜高速公路及雪山隧道於尖峰時段的交通壅塞,並推廣大台北地區與宜蘭 (觀光與居住熱門城市) 之間更有效的交通運輸。
(v) 其他福特挑戰賽作品:已經於 Devpost 或 ChallengePost 先前或現在的挑戰賽提交的應用程式,無論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參加本挑戰賽。Devpost 先前與現在的 Poster 挑戰賽包括:
- 福特個人化省油 App 挑戰賽:http://ford.Devpost.com
- 福特交通簡化 App 挑戰賽:http://traffic.Devpost.com
- 福特城市行動挑戰賽:http://city.Devpost.com
- 福特南亞雨季 App 挑戰賽:http://monsoon.Devpost.com
- 福特停車場0 App 挑戰賽:http://parking.Devpost.com
- SUMURR Golden Hour Challenge athttp://goldenhour.Devpost.com
- SUMURR 黃金搶救時刻挑戰賽:http://mhealth.Devpost.com
- 福特都會通勤挑戰賽:http://commuter.Devpost.com
- 福特行動整合挑戰賽:http://MobilityIntegration.Devpost.com
- São Paulo 行動全球挑戰賽:http://saopaulo-global.Devpost.com
- Desafio São Paolo de Mobilidade:http://saopaulo-national.Devpost.com
- 墨西哥市行動挑戰賽:http://mexicocity-mobility.devpost.com
於 Devpost 先前或現在的 Poster 挑戰已提交應用程式作品的創作人、團體、組織,或大型組織仍具參加本挑戰賽資格,惟所提交的應用程式在名稱與實質上必須與先前提交的應用程式有重大不同。
(vi) 測試:創作人必須於挑戰賽期間至評審期間結束為止,向活動發起人、管理人及評審無限制免費提供其應用程式作品,以進行測試、評比與使用。
若應用程式包含需要不甚普及的專有或第三方硬體運作的軟體 (包括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桌上型電腦以外裝置或穿戴式技術上運作的軟體),則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得全權裁量,要求創作人提供應用程式所需硬體。
針對在普及化的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桌上型電腦運作的應用程式,創作人得選擇下列一種方法提供其應用程式:
a. Android 應用程式:在提交作品表格中上傳 .apk 檔案,或於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下載您應用程式的連結。
b. iOS 應用程式:
- 若您的應用程式可在 iTunes App Store 下載,請在提交作品表格的「網頁 URL」項下提供連結。若下載您的應用程式需付費,您必須提供促銷代碼。
- 若您的應用程式尚未於 iTunes App Store 公開發表,您必須於作品提交期間結束前,採用下列方式之一將測試組建寄送給管理人:
您可使用 Crashalytics 向管理人寄送測試版。請利用管理人的測試專用信箱 (testing@Devpost.com) 與設備識別碼(UDID)提供組建,並透過「分享連結」將連結寄送給管理人。請於提交作品表格的「iOS 組建連結」項下貼上測試連結。Beta by Crashalytics 服務並不收取費用。請參閱 Beta Distribution 使用說明工具。
管理人的設備識別碼:
- iPad (iOS 6.0.1) 6a2cb1d4ba2d242db1db48c59c91744cebfc68a9
- iPod Touch 4th Gen (iOS 5.0.1)13d9c9e50d705446c07fc5d2c3c3144c69ffc576
- iPhone 5 (iOS 8.3)4c4270daadcf6f2dcd38ef407c38c01c3fa849b8
- iPhone 5 (iOS 8.3)c94acc0069278cee4b38e4d27ae3f838bf50aa79
- iPhone 6 (iOS 8.3) ac3c04f10b03e033bc31a0d14146d5740bc7db54
如欲分享測試用組建,請輸入管理人的信箱。管理人的 TestFlight 帳號信箱為:testing@Devpost.com. 請留意,若您將管理人設定為「外部測試者」,您的應用程式將必須通過 Beta App Review 才能寄送您的組建。這可能會延誤時間,因此請務必於作品提交期間終止之前寄送測試組建,以俾使您的作品符合資格。更多透過 iTunes Connect 使用 TestFlight 的相關資料,請參見 iTunes Connect 開發人員指引以及 TestFlight 影片教學。
請將測試連結傳送給管理人:testing@Devpost.com,並於提交作品表格的「iOS組建連結」項下輸入測試連結。請注意,HockeyApp 須付費使用。
c. Windows Phone 應用程式:在提交作品表格中上傳 .xap 檔案,或於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下載您應用程式的連結。
d. Windows PC:在提交作品表格中上傳適當的安裝檔 (.exe),或於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下載您 .exe 檔案的連結。
e. Blackberry:在提交作品表格中上傳適當的安裝檔,或於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下載您安裝檔的連結。
f. Mac OS:在提交作品表格中上傳適當的安裝檔,或於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下載您安裝檔的連結。
g. 網頁/行動版網頁:在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存取您應用程式的連結。
h. Kindle:在提交作品表格中上傳適當的安裝檔,或於提交作品表格的「測試指示」項下提供可下載您安裝檔的連結。
i. SMS/簡訊:於「測試指示」項下詳細說明您的應用程式如何在傳統功能手機或智慧型手機使用。
(vii) 公開發表:創作人得透過網站或線上商店向大眾發表其應用程式,惟公開發表並非參加挑戰賽之必要條件。無論如何,除非另行取得福特書面同意,創作人無權於所發表應用程式中使用福特商標或其他福特智慧財產。
(viii) 多項作品:創作人可以提交一件以上的作品,但每項作品必須由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判斷為具備獨特性,且明顯與創作人的其他作品不同。
(ix) SDK、API 與相關資料:應用程式得包含 SDK、API 與相關資料,惟創作人須先取得使用授權。
(x)福特 的 OpenXC 平台:我們鼓勵但不硬性指定創作人使用福特的 OpenXC 平台:http://openxcplatform.com. 是否使用 OpenXC 概不影響下列第 8 條所載首獎、二獎、三獎、最受歡迎獎,或大型組織認可獎的得獎資格。不過只有利用 OpenXC 的應用程式具備第 8 條所載「OpenXC 獎」的得獎資格。若您的應用程式利用 OpenXC 而適用於福特汽車,則您必須簽署並遵守 OpenXC 開發者合約:http://openxcplatform.com/agreement.html。除非另行取得活動發起人的書面協議,創作人不得向他人散布以二進位格式使用 OpenXC 的應用程式,亦不得允許或協助他人使用該 OpenXC 應用程式,但為研發該應用程式所必須者,不在此限。未經活動發起人書面許可,創作人不得預先販售使用 OpenXC 的應用程式。
(xi) 智慧財產:作品必須:(a) 由您 (或您的團隊或組織) 原創製作;(b) 完全屬於您、您的團隊或組織,且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對該作品均無任何權利或權益;且 (c) 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其他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專利、合約及/或隱私權。凡參加本挑戰賽,及代表您聲明、保證、並同意您的作品符合上述需求。
(xii)財務或偏好支援:應用程式不得在獲得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的財務或偏好支援的情形下製作,亦不可衍生自此類應用程式。此等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在作品提交期間屆滿之前,接受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之資金或投資、依照合約開發,或獲得商業授權而進行開發者。若將獎項頒予特定應用程式可能構成實際或表面上的利益衝突,則活動發起人得全權酌情取消該應用程式資格。
C. 文字描述、圖片與影片需求
(i) 文字描述:文字描述應說明應用程式如何聚焦於舒緩北宜高速公路及雪山隧道於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並推廣大台北地區與宜蘭之間更有效的交通運輸。若情況允許,創作人應說明該應用程式的後續版本可以如何透過福特的 OpenXC 平台獲得強化。(註:作品提交並不一定要使用或採用 OpenXC)。
(ii) 圖片:至少上傳一張圖片。您應用程式作品的照片或畫面擷取,且其格式必須採用:.jpg、.gif,或 .png。
(iii) 影片:作品提交之隨附影片應:
a. 不超過五 (5) 分鐘;
b. 內容務必能以完整示範,清楚解釋應用程式的特色與功能;
c. 必須上傳至 YouTube、Vimeo,或 Youku,並於挑戰賽官網上的提交表格內貼上影片連結;以及
d. 除非創作人取得使用授權,不得含有第三方之商標、受版權保護的音樂或其他第三方資料。
5. 作品相關權利
A. 創作人的權利:基於不違反下文所述授權以及 (如適用) 福特汽車的 OpenXC 開發者合約 (http://openxcplatform.com/agreement.html) 之前提,作品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創作人。
B. 活動發起人與管理人的權利:一旦參加本挑戰賽,即代表您授予活動發起人、管理人與任何代表活動發起人行事之第三方無償、非專屬之全球永久授權,得將提交作品公開展示並用於宣傳用途。此授權包括但不限於在活動發起人、管理人,與合作夥伴的網站與應用程式上公開或張貼作品連結,包括在挑戰賽官網與全球任何其他媒介上展示並宣傳所提交作品。
C. 作品展示:下列作品相關項目將可能公開展示:創作人名稱、描述、圖片、影片 URL、網站 URL、團隊成員、作品提交的類別與平台,與提交者類型。活動發起人、管理人與評審可能為篩選及評比之目的而閱覽其他作品提交項目。
D. 創作人聲明並保證:活動發起人、管理人,與本挑戰賽合作夥伴可依據上文所述方式,自由使用創作人所提交或經管理人修正的作品,無須向任何第三方取得許可或授權、亦無需向創作人支付報酬。
6. 評審標準
A. 評審:符合資格的作品將由活動發起人所遴選的評審團 (以下稱「評審」) 進行評比。評審可能來自活動發起人內部員工或外部人士、不一定均列於挑戰賽官網上、且得於評審期間或之前變更人選。評比過程得按活動發起人的決定,由一組或多組評審進行一輪或多輪評比。
B. 標準:符合資格的作品將由活動發起人所遴選的評審團 (以下稱「評審」) 依據下列標準 (以下稱「評比標準」) 予以評分:
(i)概念的品質:(概念的創意性與原創性。)
(ii)概念的執行:(開發人員是否將概念妥善執行。)
(iii)潛在價值:(該應用程式能改善雪山隧道內與鄰近交通的程度。)
依據評比標準獲得最高總分的三 (3) 件作品將可能贏得第 8 節所載首獎、二獎與三獎。作品採用福特 OpenXC 且依評比標準獲得最高總分的一 (1) 位創作人將成為第 8 條所載 OpenXC 獎的得獎人選。
上述評審標準不一定適用每件獎項。各獎項所適用之評比標準,請參考第 8 條。具備得獎資格且作品依相關評比標準獲得最高總分的創作人即為該獎項之得獎人選。
C. 作品評比:評審得完全基於提交作品之文字敘述、圖片及影片進行評比,無須一定要測試應用程式。
活動發起人得全權裁量是否將評比流程劃分為不同階段。活動發起人得指定評審團內部小組審核所有合格作品,篩選出少數可進入決賽的作品。進入決賽的作品得另行交由不同決賽評審小組 (「評審」) 決定第 8 條所載獎項的得獎人選。上述評審團內部小組與決賽評審小組將由活動發起人全權指定,並將依據本官方規定所載評比標準審核作品。挑戰賽官網上僅顯示決賽評審人選。
D. 平手決勝:若第 8 條所列獎項中,有兩件以上的作品得分數/得票數相同,則以適用該獎項評比的第一項標準得分數/得票數較高者為勝出作品。若仍平手,則依序以適用該獎項評比項目,比較作品之得分數/得票數。若兩件以上作品在適用該獎項評比的所有項目均平手,則評審團將投票決定勝出作品。
7. 網路投票
第 8 條所述最受歡迎獎將由網路投票決定。網路投票將於網路投票期間進行。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隨時有權以任何理由延長網路投票期間。
最受歡迎獎將頒發給獲得最高有效票數的作品;惟作品必須符合資格,且票數之計算僅限於網路投票期間在管理人網站的作品提交頁面所投票數。有效票數將由管理人決定。若有兩件以上作品得票數相同,則將透過上述第 6 條所述平手處理程序,使評審依評比標準決定得獎人。
網路投票開放給所有擁有經認證 Devpost 帳號的人。每個人針對同一提交作品最多只能投一票,而且只能使用單一帳號進行投票。創作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給付任何金錢或其他對價形式以換取票數。
您不得使用任何人工或自動投票流程或方法、亦不得利用多個電子郵件地址,以規避每人、每提交作品僅限一票的規定。此類行徑將可能使您所投票數全部失效。若創作人自同一位/批用戶獲得多重或不正常投票,或所獲票數來自人工、自動或其他投票操控,或創作人企圖給予投票者報酬,則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亦可能判定該創作人喪失資格。
若投票流程無法正常運作,或疑似遭竄改、發生錯誤、詐欺或不公平干涉,則活動發起人有權僅計入無操控嫌疑的票數,或採納其認定之其他恰當方式,決定最受歡迎獎的得獎人。若未採納替代方式以決定最受歡迎獎得獎人,或無此類替代方法,則活動發起人得取消最受歡迎獎項,不頒發此獎項。
活動發起人及管理人無須、亦無責任對於其認定不完整、逾期、錯誤、遭損毀、違法或不正當的票數進行計數。此類票數包括違反如上投票規定的票、因技術因素損失的票、以及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官方規定的票。
8. 獎項
|
得獎者 |
獎項 |
頒發數量 |
資格 |
適用評比標準 |
|
首獎 |
15,000 美元 |
1 |
除大型組織以外所有參賽作品 |
i、ii、iii |
|
二獎 |
7,000 美元 |
1 |
除大型組織以外所有參賽作品 |
i、ii、iii |
|
三獎 |
3,000 美元 |
1 |
除大型組織以外所有參賽作品 |
i、ii、iii |
|
OpenXC 整合獎 |
2,500 美元 |
1 |
所有採用 OpenXC 的參賽作品 除大型組織以外所有創作人 |
i、ii、iii |
|
最受歡迎獎 |
2,500 美元 |
1 |
除大型組織以外所有參賽作品 |
由大眾投票決定** |
|
台灣佳作獎 |
無現金獎勵, 只授於台灣居民 |
1 |
台灣居民 |
i、ii、iii |
|
大型組織認可獎 |
僅獲得認可 |
1 |
僅限大型組織 |
i、ii、iii |
9. 得獎人選之確認
A. 確認需求:得獎人選在實際獲獎前,須通過身分、資格、以及在作品創作中所扮演角色確認。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擁有決定得獎人的最終決定權。
B. 必要表單:得獎通知將寄送至作品提交所使用的 Devpost 帳戶信箱地址 (若參賽者為團隊、組織,或大型組織,提交作品者將是為其「代表」)。得獎人選與所有參賽隊友 (若參賽人為團體或組織) 必須簽署並寄回參加資格宣誓書或相似之確認文件、責任/宣傳聲明、以及適用之稅款表單 (以下合稱「必要表單」) 給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始得接受任何獎項。
必要表單寄回期限:必要表單寄送後十 (10) 個工作天內。
C. 資格喪失:如有下列情形,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得取消得獎人選或參賽隊友獲獎資格:
(i) 得獎人選的代表或任何參賽隊友多次未能回覆電子郵件,或未於上述時限內簽名並寄回必要表單,或回覆告知拒絕受獎;
(ii) 獎項或得獎通知因無法投遞遭退回;或
(iii) 作品、得獎人選,或者得獎團體、組織,或大型組織的任何參賽隊友因其他原因喪失資格。
如發生資格喪失情況,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得將此等獎項頒發予替代得獎人。
10. 獎項分配
A. 替代與修正:活動發起人有權以同等或更高價值獎項代替原本獎金。若無任何符合資格作品參加挑戰賽,或無任何符合資格的創作人或作品參加特定獎項,則活動發起人有權不頒發獎項。
B. 獎金交付:收到必要表單後,獎金將寄送至得獎創作人或代表人 (若得獎者為團體或組織) 的地址。得獎創作人的代表人應以其判定妥當的方式,負責將獎金分配給團隊或組織參賽隊友。
C. 獎金交付時程: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收到必要表單後 45 天內
D. 稅金:得獎人 (或團隊或組織所有參賽隊友) 應負責任何接受或使用獎金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匯手續費。得獎人 (或團隊或組織所有參賽隊友) 應負責申報並支付其居住地區 (聯邦、州/省/地區與地方) 之相關稅項。得獎人可能必須提供特定資訊以順利接受獎項,包括遵循相關預扣稅項與申報規定,完整填寫並提交稅務或其他表格。美國居民必須填報 W-9 表格,而其他國家居民必須填報 W-8BEN 表格。同時,得獎人應負責遵守其所在地區之外匯與銀行規定,且如必要,亦應負責告知相關政府主管機關獲獎事宜。活動發起人、管理人及/或獎金提供人有權為遵守美國 (或活動發起人或得獎人所在地) 稅務法律而預扣獎金的一部分。
11. 參賽條件與免責
A. 註冊參加本挑戰賽,即代表您 (若您代表依團隊或組織參賽,則參賽的所有隊友) 同意下列事項:
(i) 您、創作人,及活動發起人與管理人之間並無保密關係、委託關係,或其他特殊關係。
(ii) 您將受到本官方規定以及活動發起人、管理人及/或挑戰賽評審就挑戰賽相關事宜所進行之最終且具拘束力的決策約束,並將遵守之。
(iii) 若因下列事項或與之有關事項而導致活動發起人、管理人、宣傳實體,及其母公司、子公司與關係企業、獎項提供者、以及負責挑戰賽贊助、履行、行政、廣告或宣傳的任何其他公司,及其前任與現任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與代表人 (以下合稱「免責方」) 遭受任何請求、費用,或責任 (包括合理律師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對任何個人及財產之疏忽與損害、誹謗、詆毀、中傷、違反公開權、侵害商標、版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財產損害,或死亡及傷害,則您將補償免責方、為其辯護並使其免於承擔任何責任:創作人參賽、製作作品或將作品註冊參賽、參與挑戰賽事項、接獲/使用/誤用獎項 (包括與其相關之差旅或活動),及/或依照本官方規則授權對作品進行傳布、傳送、運作、利用或使用。
B. 此外,免責方概不負責下列事項:
(i) 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的電子或紙本錯誤,或挑戰賽所利用或有關設備或程式所造成的任何錯誤或不精確資訊;
(ii) 任何形式的技術故障,包括但不限於電話線故障、中斷或停止,網路連線或電子傳輸錯誤,或挑戰賽官網本身、其網路硬體,或軟體故障;
(iii) 未獲授權而對挑戰賽或註冊流程進行的人為干擾;
(iv) 挑戰賽行政上或作品處理之技術或人為疏失;或
(v) 可全然或部分、直接或間接歸因於創作人參賽或接受/使用/誤用獎項而造成之個人或財產傷害或損害。
針對不完整、逾期、錯誤、遭損毀、遺失、不具合法性,或無法辨識之作品,或創作人變更的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免責方一概不負責。寄送或傳送證明不得視為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之接獲證據。
若創作人的作品因任何原因,經判定為並未接獲、因發生錯誤而遭刪除、遺失、銷毀或損毀,創作人的唯一救濟途徑為要求重新提交作品。創作人知悉或應知悉發生問題時,必須立即提出要求,而活動發起人得全權裁量是否允許。
12. 公開發表
參與挑戰賽即代表您同意如獲授獎,活動發起人、管理人與代表其行事的第三方團體得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此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您的姓名、形象、照片、聲音、意見、評論、家鄉以及居住國家。除非法律禁止,上述個人資料毋需另行付款或給予對價、亦無須經審核,即可於全球既存或新創之媒體中使用。使用授權包括用於廣告與宣傳目的。
您同意上述事項可於挑戰賽結束後三年內進行。凡參與獲獎作品之創作人團隊或組織全部隊友均適用本上述同意事項。
13. 一般條款
A. 如發生技術故障、詐騙,或其他非預期或無法控制因素或事件,活動發起人與管理人得全權裁量而取消、延後,及/或修改挑戰賽之或部分。
B. 如發現任何個人或創作人實際或看似擅自修改挑戰賽流程或運作、違反本官方規定、行為不妥、不具運動家精神、不符合挑戰賽最大利益,或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規定,則活動發起人及管理人得全權裁量而取消其參賽資格。
C. 任何企圖破壞挑戰賽正常運作的人可能觸犯刑事與民事法律。若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懷疑已發生或可能發生此等破壞,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有權採取恰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創作人配合調查,以及向刑事及民事執法機關報告。
D. 若官方規定與挑戰賽資料所載聲明 (包括但不限於挑戰賽作品提交表格、挑戰賽官網、以及電視、平面、廣播或線上等廣告) 之間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官方規定為準。
E. 官方規定的條款與條件得隨時更改,包括創作人、活動發起人及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活動發起人及管理人將於挑戰賽官網張貼經修正之官方規定條款與條件。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修正版官方規定發布時將指定其生效時間;如未指定生效時間,則以張貼時間起生效。
F. 若截止時間前,創作人或潛在創作人認為官方規定的任何部分不清楚或模糊,應以書面要求澄清。
G. 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如未執行本官方規定之任一條款,不得視為放棄該條款。本官方規定之任何條款如經創作人所在地區法律或規定認定為目前屬於或成為違法或不可執行,則在法律許可最大範圍內,本官方規定其餘部分 (包括受影響條款) 將不受影響且具完整效力。該等非法或不可執行條款應以有效且可執行條款替代,並在合法且可執行的前提下,盡可能使替代條款接近活動發起人原意。
H. 除作品以外,本挑戰賽相關之所有智慧財產均屬於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所有,或經授權得使用之;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商標、商業名稱標誌、設計、宣傳資料、網頁、原始碼、圖樣、圖示、口號及聲明。版權所有。未經所有人明確書面同意,嚴格禁止複製或使用任何受版權保護資料或智慧財產。於作品中使用活動發起人或管理人之智慧財產僅限於本官方規定規範範圍內。
14. 責任限制
於挑戰賽進行註冊,即代表創作人 (或團隊或組織的所有參賽隊友) 同意受官方規定約束;創作人並僅此免除免責方對於與獎項或創作人參與挑戰賽相關之所有責任。惟過失或故意行為、導致死亡或傷害情況之免責,將不適用法律不允許此類責任限制之地區。
15. 爭議
A. 創作人同意,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
(i) 除挑戰賽行政事宜或決定得獎者相關事宜外,本挑戰賽以及所頒獎項所生或相關之任何爭議、請求與訴因,均應單獨解決,不得訴諸任何形式之集體行為。
(ii) 本挑戰賽與所頒獎項所生或相關之任何爭議、請求與訴因,應於美國密西根地方法院或適當密西根州立法院解決,且創作人同意此等法院之專屬司法管轄與審理;以及
(iii) 無論任何情況下,創作人均無權主張任何附帶性、衍生性或懲罰性之損害,亦無權使損害倍增或以其他方式增加,且創作人特此放棄上述一切權利。
若干國家與地區禁止限制或排除附帶或衍生損害責任,因此,本項限制與排除條款未必適用於您。
B. 針對本官方規定、以及創作人與活動發起人就挑戰賽的權利與義務之說明、效力、解釋與可執行性相關問題,將以美國密西根州法律為管轄法律並據以作成解釋,而不適用美國密西根州管轄區域外可能存在之依選擇或法衝突原則或規則。
16. 納入官方規定的其他條款
請參閱 Devpost 服務條款:http://Devpost.com/terms;本挑戰賽之參與及挑戰賽官網使用相關事宜均適用此條款。此等服務條款以援引方式納入官方規定。若服務條款與官方規定牴觸,則本挑戰賽相關事宜以官方規定為準。
參與本挑戰賽即代表創作人無條件完全同意此等官方規定。註冊參賽,即代表創作人同意由活動發起人及/或管理人依據此官方規定全權制定的一切挑戰賽相關決策均具約束力。
17. 隱私權
A. 個人資料:
自各別創作人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受到 Devpost 隱私政策 (http://Devpost.com/privacy) 以及福特 App 挑戰賽隱私政策 (www.ford.com/resources/ford/general/pages/app_challenge_privacy_policy.html) 所約束。凡註冊並參加本挑戰賽,即代表參賽者明確同意此等隱私政策條款。
B. 非美國居民:
(i) 請參閱挑戰賽隱私政策:http://Devpost.com/privacy
(ii) 福特通知:處理包含個人資料的資訊
福特汽車公司位於美國。根據福特汽車公司的隱私政策 (請參閱 www.ford.com/resources/ford/general/pages/app_challenge_privacy_policy.html),福特得透過其位於全球 (包括美國) 的廠商或合作夥伴,為挑戰賽之行政事宜收集及/或傳送個人資料。一旦您提供挑戰賽相關個人資料與其他資訊,即代表您了解並自願同意,您的個人資料可於美國與全球其他國家進行收集、使用與處理,並同意此等資訊可依據本隱私政策進行跨國傳送;或者您業已取得團隊成員的同意,可於美國與全球其他國家收集、使用與處理其個人資料,以及此等資訊可依據本隱私政策進行跨國傳送。
18. 聯絡
若您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或想告訴我們任何與挑戰賽有關的訊息,請發送電子郵件至Support@Devpost.com。
